根据成人高考入学考试相关规定,符合成考报考条件及相关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可获得50分、30分、20分、10分的加分投档。
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30分,须提交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成考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⑸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⑹贫困区县(自治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⑺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
⑻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成考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⑵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⑶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若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人高考报名点所在的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申请并交验材料。逾期未前往报名点所在的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并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