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在填制记账凭证时,除了应符合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填制依据
填制记账凭证必须以审核元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为依据。填制记账凭证时,可以根据每一份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根据同类经济业务的多份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还可以根据汇总的原始凭证来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2. 编制日期
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应以财会部门受理会计事项的日期为准,年、月、日应写全二收付款业务要登入当天的日记账;记账凭证中的收款凭证与付款凭证的日期应该是货币资金收付的日期(但与原始凭证的日期不一定一致) ;转账凭证以会计部门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作为记账凭证的日期,但在摘要栏需要注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日期。
3. 连续编号
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不得漏号、重号、错号。其目的是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
记账凭证必须按月编号,每月编号一次,即从每月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记账凭证的编号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
( 1 )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应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顺序统一编号,以本月第一笔业务填制第1 号凭证起,至本月最后一笔业务填制第×号凭证为止。
( 2 )采用专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字号编号法",即按凭证类别顺序编号(如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或者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及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如现收第×号,现付第×号,银收第×号,银付第×号,转字第×号) ;也可采用"双重编号法",即按总字顺序编号与按类别编号相结合(如某付款凭证为"总字第×号,付字第×号"等)。
( 3 )若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如第9号凭证涉及的业务需编制三张记账凭证,这三张凭证编号分别为9 专号、9τ 号、9τ 号,其中9表不业务顺序号,分母3表示该业务顺序号的凭证共有三张,分子1 (2 、3 )表示三张中的第1 (2 、3 )张。
4. 摘要精练
记账凭证摘要一方面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另一方面也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因此,记账凭证的摘要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的特点,考虑到登记账簿的需要,简明扼要地正确填写,让人一目了然。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者通过摘要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而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5. 科目正确
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名称及金额的填写要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应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会计科目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核算内容,不得只写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同时要写明记账方向,以便于登账。
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填明一级科目名称,设有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时,也应填写清楚。一行只能填二个会计科目,借方或贷方金额应与对应的科目在同一行。
6. 金额无误
记账凭证的金额数字填写必须正确无误,并且符合数字书写规定,角分位不留空白o 合计金额的第一位数字前要注明人民币符号(¥)。
7. 附件完整
为了证明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也为了便于查核,应将原始凭证附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后面,作为它的附件,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的张数。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计数。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也应记入附件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同一张纸上,作为→张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8. 划线注销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在实务中,如果合计金额栏的金额前填列了"¥"符号,通常就不用划销未用金额栏.
9. 签名盖章
记账凭证填写后,应进行复核和检查,有关人员均要签名或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收入款项或付出款项时,应在凭证上加盖"收泡"或"付记"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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